19 世紀擊退美軍的排灣族, 是舶來品大戶?
羅妹號事件的考古揭密
羅妹號、牡丹社事件的考古學觀點
1867 年,一艘美國商船羅妹號(Rover)在南臺灣海域觸礁,
船員上岸後遭原住民殺害遇難。此後數年間,清兵、美艦、
日軍先後兵臨恆春半島,台灣捲入詭譎莫測的國際政治角力,
福爾摩沙的命運就此改變。然而眾多史料中,
事件主角原住民族始終作為被書寫者,而非發言者。
「研之有物」專訪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郭素秋副研究員,
她運用「舊社考古學」研究方法,重新以原住民的視角理解過 去。
19 世紀原住民簽訂的第一個外交條約
1869 年 2 月 28 日早上,恆春半島上的射麻裡社正舉行著一 場熱鬧的盛 宴。
宴會主人卓杞篤(Cuqicuq Garuljigulj),既是豬朥束社頭 目、
同時也是斯卡羅族部落聯盟的大股頭人。席上嘉賓,
則有美國駐清國廈門的領事李仙得(Charles W. Le Gendre),
以及擔任通譯的英國商人必麒麟(William A. Pickering) 等西方人。
恆春半島與原住民往來密切的漢人聚落射寮,也以頭人綿 仔 為代表。
宴席上佳餚美酒,不過所有人都清楚,這是一場充滿「政 治意味」
的外交儀式。卓杞篤以瑯嶠十八社大頭目身分,
運用部落的傳統儀式接待外賓,一方面鞏固自己在部族內 的權威地位,
同時也正式確立先前他與李仙得議定的「南岬之盟」:
承諾保護漂流至該地的歐美人安全。(註一)
這場外交談判的源頭,來自一場關鍵的歷史船難「羅妹 號 事件」。
羅妹號事件,美軍艦隊進攻南台灣
時間回到兩年前。1867 年,美國商船羅妹號(Rover)
遭遇風暴觸礁,十數名船員在墾丁一帶上岸後被視為入 侵者,
遭到排灣族龜仔律社原住民殺害。
事發後,美國領事李仙得疾聲要求清廷懲凶,
但清廷卻消極表示「生番」不在清國統治範圍,無力處 理。
美國於是下令出兵討伐,直指福爾摩沙!然而,
這場滿懷帝國傲氣的報復性遠征,卻意外慘澹收場。
1867 年 6 月,美國巡洋艦隊浩浩蕩蕩進攻,
但登陸後慘遭龜仔律社伏擊,大敗而歸。最終,
在必麒麟的居中牽線下,
李仙得與十八社大頭目卓杞篤簽訂了「南岬之盟」,
那場匯集了恆春各方勢力、相當「國際化」
且族群多元的外交場合,也被紀錄在李仙得的台灣踏 查手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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